2007年12月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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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庭”进校 “审判”析案
通讯员 陈恩美 文/摄

  “被告人刘威犯抢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”“下面将被告刘威、陈晓鲁押下法庭。闭庭。”昨天,随着“审判长”朱一奇手中法槌一声响,“庭审”活动全部结束。这是昨天杭州余杭区黄湖中学“青少年模拟法庭”开庭时的情景。黄湖中学近1500名师生、学生家长及兄弟单位代表参加了现场活动。
  为进一步让法制走进校园,余杭区司法局、法院、黄湖镇联合在黄湖中学举办了“青少年模拟法庭”活动。“模拟法庭”选用了两名社会青年抢劫在校中学生的案例,通过被告人陈述等形式,剖析了不良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经过,将青少年不学法、不懂法、不守法的沉痛教训呈现在现场师生面前。
  黄湖中学的学生扮演了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等一系列庭审当事人。精彩的演绎让在场学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。